创建工程副本 您正在查看最新版本(V2.2.2)的文档。如果您想查阅其他版本的文档,可以点击页面右上角“切换版本”按钮进行切换。 ■ 如果您不确定当前使用的产品是哪个版本,请随时联系梅卡曼德技术支持。 如需复用当前工程的工程文件及步骤相关设置,可以通过创建工程副本功能,基于当前工程创建一个独立副本。 操作步骤 在工程列表中右键单击需要复制的工程,然后选择创建工程副本。 在弹出的创建工程副本窗口中,输入副本名称。默认副本名称为原工程名称后添加“_副本”。 如需复制工程运行数据,请勾选包含工程运行数据。 工程运行数据指开启数据保存功能后生成并保存的数据。 仅当数据保存路径为工程目录下的data文件夹时,工程运行数据才会随工程副本复制;保存在其他路径下的数据不会被复制。 如需开启数据保存,请根据使用场景参见主界面的数据保存或生产界面的生产数据保存。 单击确定。 软件将创建工程副本,并将其添加到当前方案的工程列表中。 注意事项 创建工程副本不会复制工程目录外的文件。如果工程步骤或Python脚本使用了此类文件或其他绝对路径,请在打开副本后检查相关路径是否仍然有效。 如果工程正在运行或工程文件被占用,请先停止工程并关闭占用相关文件的程序,然后再创建副本。 创建工程副本前,请先保存方案。未保存的方案无法创建工程副本。 该页面是否有帮助? 我要反馈 感谢您的支持! 可以通过以下方式反馈意见: 社区 反馈表单 调整工程编号 迁移未分配工程至方案