创建工程副本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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如需复用当前工程的工程文件及步骤相关设置,可以通过创建工程副本功能,基于当前工程创建一个独立副本。

操作步骤

  1. 在工程列表中右键单击需要复制的工程,然后选择创建工程副本

  2. 在弹出的创建工程副本窗口中,输入副本名称。默认副本名称为原工程名称后添加“_副本”。

  3. 如需复制工程运行数据,请勾选包含工程运行数据

    工程运行数据指开启数据保存功能后生成并保存的数据。

    仅当数据保存路径为工程目录下的data文件夹时,工程运行数据才会随工程副本复制;保存在其他路径下的数据不会被复制。

    如需开启数据保存,请根据使用场景参见主界面的数据保存或生产界面的生产数据保存

  4. 单击确定

软件将创建工程副本,并将其添加到当前方案的工程列表中。

注意事项

  • 创建工程副本不会复制工程目录外的文件。如果工程步骤或Python脚本使用了此类文件或其他绝对路径,请在打开副本后检查相关路径是否仍然有效。

  • 如果工程正在运行或工程文件被占用,请先停止工程并关闭占用相关文件的程序,然后再创建副本。

  • 创建工程副本前,请先保存方案。未保存的方案无法创建工程副本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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